嘉兴市南湖区教育工会文件
嘉南湖教工〔2008〕16号
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工会换届选举和委员替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基层工会主席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空缺时,应及时按照民主程序进行补选。”鉴于我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工会已任期届满及教育系统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配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建设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应有的作用,现对各学校(幼儿园)工会换届选举和委员替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时间要求
凡任期届满或出现工会主席(委员)空缺的学校(幼儿园)工会应按要求及时做好换届和替补工作;今年任期届满的学校(幼儿园)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于10月底前结束。
二、 工作要求
1、 基层工会委员会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向学校(幼儿园)党政汇报,已经任期届满的基层工会要做好换届的准备工作。
2、 各基层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代表)大会的程序及操作同《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要求。
3、 换届选举和替补工作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在换届选举和替补过程中,各基层工会要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配工会班子,要充分体现会员的民主意愿,通过换届和替补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会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
4、 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换届。
5、 当基层工会主席(委员)出现空缺时,要及时向区教育工会报告,并针对空缺的情况,党政工商量提出工会主席(委员)侯选人名单并征求会员的意见,经区教育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工会(代表)大会按程序进行替补,以保持工会工作的连续性。
三、 方法步骤
1、 组织工会会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操作。
2、 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前,由本届工会委员会负责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制定换届方案(包括代表名额、委员会名额、候选人条件和选举办法等)。
3、 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候选人、替补的主席或委员候选人,要在广泛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政工协商、推荐产生。工会委员会一般设3——7人(考虑年龄结构和男女比例)。
4、 在工会(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将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和召开工会(代表)大会的报告一并上报区教育工会审批。
5、 筹备工作就绪后,召开工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必须差额选举。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总结本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汇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会后应及时将选举结果报区教育工会审批。
四、 工会主席的任职条件
1、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有效地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2、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研究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情况,使工会工作贴近广大教职工,服从服务教育教学中心。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参政议政能力,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胜任工会工作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 依法治会,依法维权。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动员和团结广大教职工努力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5、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会工作。
6、 新任工会主席,按照干部队伍年轻化的要求考虑候选人。
中国教育工会嘉兴市南湖区委员会
二00八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学校工会 换届选举 替补工作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