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内容

南湖区关于学校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

[日期:2008-04-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南湖区关于学校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深入推进南湖区义务教育段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的实施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计划的通知》、《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区各中、小学从2007学年起将深入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工作,具体要求工作如下,请各校在新学期中认真执行。

一、“大课间活动”的有关要求

1、南湖区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所有年级都必须实施“大课间活动”。

2、南湖区各中、小学大课间活动时间统一规定为25分钟,同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每年的五、六、九、十月份,大课间活动时间一律安排在早操活动时间;其他月份则安排在课间操活动时间。初中学校在安排课间操活动时间时,早晨上课时间允许提前15分钟。

3、在大课间活动期间,原则上广播体操作为各学校必须活动的内容项目,雨天则做室内操,除此之外不再统一规定,其他活动时间和项目由学校自行安排。学校如要用其他活动项目代替广播体操,须事先书面申请,报教文体局体育科批准方能实施。

二、“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的具体要求

1、根据本学期开始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及学生、学校及家长等多种因素,目前小学12年级原则上仍不安排“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但是为了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建议学校每周增加安排1节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同时规定:第一,课外体育活动列入没有体育课的那一天;第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要加强组织体育活动,确保课外体育活动正常、安全、有序;第三,课外体育活动期间不准上新课。

2、从2007学年起三到九年级(注意:包括九年级)全部开设“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的时间仍为周二至周五下午第四节课(时间为30分钟左右),周一下午第四节课统一为义务教育段学校周前会,原则上不安排“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具体作息时间表由各校自定。

3、学校要启动晴天和雨天两套“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方案。晴天按照规定方案进行活动,雨天则要考虑实际情况,原来就安排公共场地内的活动要照常进行;原来安排的室外活动,允许回到班级教室。要求在实施雨天方案时不得改上文化课,结合“体育、艺术2+1项目”的活动,安排室内活动内容,如观摩、欣赏和棋类等,具体内容由学校安排。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好晴天和雨天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的具体做法以及所取得的成绩。

4、结合“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和上级有关竞技项目以及特色比赛,学校要按原来要求建立起“体育、艺术2+1项目”的特色队伍,具体要求音、体、美校级兴趣团队每校各项不少于1个,并坚持长期训练,开展各种竞技和特色活动,培养竞技和特色人才。

5、本学期起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必须准时开始。各学校安排好学期“体育、艺术2+1项目”课外活动周活动表、作息时间表上报区教文体局体育科。邮箱地址:Yugm@nanhu.gov.cn                      

三、加强“体育、艺术2+1项目”的师资培训工作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项目,使学校在活动师资上得到保障,将采取区级集中培训和学校分散培训的“二级”培训形式,区教文体局每学期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学校必须结合九年学生必须达到的2项体育项目和1项艺术项目,组织好考核项目的筛选,确定每学期校级培训不少于2次。

四、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检查、总结和评比工作的有关要求

1、区教文体局将在本学期定期组织3次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检查,期初将组织人员对学校实施情况作全面了解检查,期中将对学校实施这项工作的教学方面进行调研,期末对学校实施工作的落实和效果进行督导和调研,同时区教文体局还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部分学校的实施情况作专项调研。

2、区教文体局将在20089月将召开2007学年各校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的总结评比工作,将评出先进学校、体育艺术活动特色学校和体育艺术活动先进教师。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阅读:
录入:

推荐tiyu打印
内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