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省教育厅要求各县、市开展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自查,并于十一月下旬组织对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
南湖区教文体局督导室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小学体育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中小学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填好相关表册。在各中小学认真自查的基础上,督导室组织人员对十所中小学进行了体育卫生工作的专项督导。从督导情况看,学校对体育卫生工作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具体的工作实施中学校领导和教师都给予了积极的支持。特别是近年来,各校都认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和“体育艺术2+
通过此次督查,督导室对全区中小学的体育卫生工作有了进一步的全面了解。督导室将根据此次督查的基本情况,写出自查报告,提出积极的建议意见,同时认真做好准备,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对体育卫生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