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各学校、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城南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规程(修订)》,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配合嘉兴市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在今年5月进行的中小学示范图书馆评估活动,我局拟在3月下旬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标准:见附件1;
二、 申报时间:各校对照标准向南湖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自行申报,截止日期
三、 评估时间:南湖区教育装备与信息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于3月下旬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审核;
四、 结果公布:评估结果经审核后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布。
望各校对照标准进行整改,积极申报一类、二类图书馆。
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